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关于监理人员职责解读指南
本章新监理规范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、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。
1.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。
2.组织编制监理规划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。
3.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,检查监理人员工作。
4.组织召开监理例会。
5.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。
6.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、(专项)施工方案。
7.审查开复工报审表,签发工程开工令、暂停令和复工令。
8.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。
9.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,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,组织审核竣工结算。
10.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。
11.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,处理工程索赔。
12.组织验收分部工程,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。
13.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,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,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,参与工程竣工验收。
14.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。
15.组织编写监理月报、监理工作总结,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。
【条文解析】本条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。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职责;二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监理职责。
1.组织编制监理规划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。
2.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。
3.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、(专项)施工方案。
4.签发工程开工令、暂停令和复工令。
5.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,组织审核竣工结算。
6.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,处理工程索赔。
7.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,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,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,参与工程竣工验收。
8.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。
【条文说明】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,监理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不得委 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。
【条文解析】本条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履行的重要职责。主要变化是涉及工 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,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。此外,工程索赔既包括“费用索赔”,也包括“工程延期”。
1.参与编制监理规划,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。
2.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,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。
3.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。
4.指导、检查监理员工作,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。
5.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、构配件、设备的质量。
6.验收检验批、隐蔽工程、分项工程,参与验收分部工程。
7.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。
8.进行工程计量。
9.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。
10.组织编写监理日志,参与编写监理月报。
11.收集、汇总、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。
12.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【条文说明】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为其基本职责,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,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,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分工,制定具体监理工作计划,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。
【条文解析】本条明确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。主要变化是进一步明确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,并与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相协调。
1.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、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。
2.进行见证取样。
3.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。
4.检查工序施工结果。
5.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,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。
【条文说明】监理员职责为其基本职责,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,项目监理机构 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,明确各岗位监理员的职责分工。
【条文解析】本条明确了监理员的基本职责。主要变化是明确了监理员的 “见证取样” 职责,并表明旁站工作不只是监理员的工作职责。
- 2014-04-02
- 2014-01-26
- 2014-01-02
- 2013-11-18
- 2013-08-02